哪些建筑或場所需要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能起到早期發現和通報火警信息,及時通知人員進行疏散、滅火的作用,應用很廣。那么,哪些建筑或場所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呢?
一、下列建筑或場所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1、任一層建筑面積大于1500m2或總建筑面積大于3000m2的制鞋、制衣、玩具、電子等類似用途的廠房;
2、每座占地面積大于1000m2的棉、毛、絲、麻、化纖及其制品的倉庫,占地面積大于500m2或總建筑面積大于1000m2的卷煙倉庫;
3、任一層建筑面積大于1500m2或總建筑面積大于3000m2的商店、展覽、財貿金融、客運和貨運等類似用途的建筑,總建筑面積大于5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4、圖書或文物的珍藏庫,每座藏書超過50萬冊的圖書館,重要的檔案館;
5、地市級及以上廣播電視建筑、郵政建筑、電信建筑,城市或區域性電力、交通和防災等指揮調度建筑;
6、特等、甲等劇場,座位數超過1500個的其他等級的劇場或電影院,座位數超過2000個的會堂或禮堂,座位數超過3000個的體育館;
7、大、中型幼兒園的兒童用房等場所,老年人照料設施,任一層建筑面積大于1500m2或總建筑面積大于3000m2的療養院的病房樓、旅館建筑和其他兒童活動場所,不少于200床位的醫院門診樓、病房樓和手術部等;
8、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
9、凈高大于2.6m且可燃物較多的技術夾層,凈高大于0.8m且有可燃物的悶頂或吊頂內;
10、電子信息系統的主機房及其控制室、記錄介質庫,特殊貴重或火災危險性大的機器、儀表、儀器設備室、貴重物品庫房;
11、二類高層公共建筑內建筑面積大于50m2的可燃物品庫房和建筑面積大于500m2的營業廳;
12、其他一類高層公共建筑;
13、設置機械排煙、防煙系統、雨淋或預作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固定消防水炮滅火系統、氣體滅火系統等需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鎖動作的場所或部位。
注:老年人照料設施中的老年人用房及其公共走道,均應設置火災探測器和聲警報裝置或消防廣播。
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建筑高度大于54m但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套內宜設置火災探測器。建筑高度不大于54m的高層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宜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當設置需聯動控制的消防設施時,公共部位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高層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應設置具有語音功能的火災聲警報裝置或應急廣播。
三、建筑內可能散發可燃氣體、可燃蒸氣的場所應設置可燃氣體報警裝置。
以上內容參考自中華人民***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14(2018年局部修訂),僅供交流,依據以上內容所做的任何決策、作為或不作為,后果由行為人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