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產品有幾種一致性檢查要求?
來源:www.qyqpx.com 時間:2018-06-14 瀏覽次數:載入中...
所謂產品一致性是指批量生產的產品與認證型式檢驗合格樣品的符合程度。產品一致性檢查是對批量生產的認證產品與型式檢驗合格樣品在產品銘牌標志、產品關鍵件和材料、產品特性的符合程度等方面開展的檢查,是**、判定認證產品質量是否持續滿足市場準入要求及強制性標準要求的技術手段之一,因此,產品的一致性檢查對于確保并提高產品質量水平有著重要的意義。那么,對于消防產品而言,又有哪些一致性方面的檢查要求呢?下面讓我們通過相關國家標準來具體了解一下。
引言
本標準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和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聯合頒發的《消防產品監督管理規定》,為滿足消防產品一致性檢查工作的需要而制定的。
本標準的發布實施,對于提高消防產品生產者的質量保證能力,在公正、規范、有效的基礎上開展消防產品認證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本標準的發布實施,對于提高消防產品生產者的質量保證能力,在公正、規范、有效的基礎上開展消防產品認證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消防產品一致性檢查的術語和定義、總則、方法、判定和處理。
本標準適用于消防產品認證初始工廠檢查及證后監督管理工作的消防產品一致性檢查,也可用于各類消防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的產品一致性核查。
本標準適用于消防產品認證初始工廠檢查及證后監督管理工作的消防產品一致性檢查,也可用于各類消防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的產品一致性核查。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19000 質量管理體系 基礎和術語
GA 1035 消防產品工廠檢查通用要求
GB/T 19000 質量管理體系 基礎和術語
GA 1035 消防產品工廠檢查通用要求
3、術語和定義
GB/T 19000和GA 1035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型式檢驗 type examination
為驗證產品各項技術性能指標與產品標準的符合性所進行的全項目檢驗,通常對**性樣品進行。
為驗證產品各項技術性能指標與產品標準的符合性所進行的全項目檢驗,通常對**性樣品進行。
3.2 產品一致性 product consistency
批量生產的產品與認證型式檢驗合格樣品的符合程度。
注:產品一致性要求由產品認證實施規則,相關標準及認證機構有關要求規定。
批量生產的產品與認證型式檢驗合格樣品的符合程度。
注:產品一致性要求由產品認證實施規則,相關標準及認證機構有關要求規定。
3.3 產品特性 product characteristic
產品本身所具有的外觀、尺寸、功能及性能方面的特性,以及關鍵設計、結構、工藝、配方配比等特性。
產品本身所具有的外觀、尺寸、功能及性能方面的特性,以及關鍵設計、結構、工藝、配方配比等特性。
3.4 產品特性文件 product characteristic document
描述產品特性的有關技術資料,包括文件、圖紙、照片、軟件等。
描述產品特性的有關技術資料,包括文件、圖紙、照片、軟件等。
4、總則
4.1 檢查目的
對批量生產的認證產品與型式檢驗合格樣品在產品銘牌標志、產品關鍵件和材料、產品特性的符合程度等方面開展一致性檢查,為判定工廠產品一致性控制程序運行的有效性及產品質量能否持續滿足認證標準提供關鍵性依據。
對批量生產的認證產品與型式檢驗合格樣品在產品銘牌標志、產品關鍵件和材料、產品特性的符合程度等方面開展一致性檢查,為判定工廠產品一致性控制程序運行的有效性及產品質量能否持續滿足認證標準提供關鍵性依據。
4.2 檢查類型
消防產品一致性檢查分為初始檢查及證后監督檢查。
消防產品一致性檢查分為初始檢查及證后監督檢查。
4.3 檢查準則
4.3.1 消防產品一致性檢查應依據檢查準則實施。檢查準則是確定一致性檢查產品范圍、產品銘牌標志,產品關鍵件和材料,產品特性符合性以及抽樣單元的依據。
4.3.2 檢查準則主要包括:
a)認證申請書;
b)認證證書;
c)認證機構或指定檢驗機構出具的型式檢驗報告;
d)認證機構確認的產品特性文件;
e)認證產品標準;
f)認證實施規則;
g)產品一致性變更的確認文件;
h)認證機構對消防產品一致性檢查的內容、步驟、方法及關注點的特殊規定等。
a)認證申請書;
b)認證證書;
c)認證機構或指定檢驗機構出具的型式檢驗報告;
d)認證機構確認的產品特性文件;
e)認證產品標準;
f)認證實施規則;
g)產品一致性變更的確認文件;
h)認證機構對消防產品一致性檢查的內容、步驟、方法及關注點的特殊規定等。
4.4 檢查人員
消防產品一致性檢查應由具有專業資質的檢查人員實施。
消防產品一致性檢查應由具有專業資質的檢查人員實施。
4.5 策劃與準備
4.5.1 檢查前的策劃與準備主要包括:
a)檢查組專業分工;
b)資料審查;
c)檢查范圍確定;
d)檢查計劃編制(通常并入工廠檢查計劃,對銷售市場、安裝使用場所的檢查需單獨編制);
e)檢查任務書、檢查表等工作文件編制。
a)檢查組專業分工;
b)資料審查;
c)檢查范圍確定;
d)檢查計劃編制(通常并入工廠檢查計劃,對銷售市場、安裝使用場所的檢查需單獨編制);
e)檢查任務書、檢查表等工作文件編制。
4.5.2 資料審查應根據檢查準則,重點關注以下內容:
a)產品的專業特點;
b)認證申請書、型式檢驗報告、產品特性文件的符合性;
c)樣品或獲證產品是否發生過變更,變更的具體情況。
a)產品的專業特點;
b)認證申請書、型式檢驗報告、產品特性文件的符合性;
c)樣品或獲證產品是否發生過變更,變更的具體情況。
4.5.3 檢查范圍的確定應符合以下要求:
a)產品一致性初始檢查僅涉及申請認證的產品;
b)證后監督檢查涉及證書覆蓋的所有認證產品。
a)產品一致性初始檢查僅涉及申請認證的產品;
b)證后監督檢查涉及證書覆蓋的所有認證產品。
4.6 檢查內容
4.6.1 銘牌標志的一致性檢查應包括:
a)產品名稱;
b)規格型號;
c)制造商、工廠、持證人(必要時);
d)按有關規定、標準或文件要求,應施加的符號、標志等;
e)警告用語(必要時);
f)說明書中對安裝的說明和警告,對使用的說明和警告;
g)使用語言(中文)。
a)產品名稱;
b)規格型號;
c)制造商、工廠、持證人(必要時);
d)按有關規定、標準或文件要求,應施加的符號、標志等;
e)警告用語(必要時);
f)說明書中對安裝的說明和警告,對使用的說明和警告;
g)使用語言(中文)。
4.6.2 產品的關鍵元器件和材料的一致性檢查應包括:
a)產品名稱;
b)規格型號;
c)制造商、工廠;
d)技術參數(必要時)。
a)產品名稱;
b)規格型號;
c)制造商、工廠;
d)技術參數(必要時)。
4.6.3 產品特性的一致性檢查應包括:
a)產品的關鍵設計;
b)產品的配方配比;
c)產品的關鍵工藝;
d)產品的內、外部結構。
a)產品的關鍵設計;
b)產品的配方配比;
c)產品的關鍵工藝;
d)產品的內、外部結構。
4.6.4 產品特性的指定試驗應包括:
a)認證機構規定的檢驗項目;
b)產品的其他安全性能,如防觸電安全、電磁兼容,環境污染、有害物質含量等。
a)認證機構規定的檢驗項目;
b)產品的其他安全性能,如防觸電安全、電磁兼容,環境污染、有害物質含量等。
4.6.5 消防產品一致性檢查內容還應包括認證實施規則及附件中的特定條款、認證機構規定的特殊檢查內容及檢查組根據現場情況確定的其他檢查內容。
4.7 產品一致性的變更
4.7.1 工廠應建立并實施對產品銘牌標志、關鍵元器件和材料、產品特性等影響產品一致性保持因素的變更進行有效控制的程序及規定。
4.7 2 工廠對認證產品一致性的變更控制程序及規定應經認證機構審查同意。
4 7.3 工廠擬變更獲證產品的關鍵元器件和材料、產品特性時,應按認證機構規定的檢驗項目和有關要求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后經認證機構批準方可變更。應保存變更申請資料和認證機構的批準文件。
4.7.4 未經認證機構批準,工廠不應在已實施變更的產品上加貼認證標志。
4.7 2 工廠對認證產品一致性的變更控制程序及規定應經認證機構審查同意。
4 7.3 工廠擬變更獲證產品的關鍵元器件和材料、產品特性時,應按認證機構規定的檢驗項目和有關要求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后經認證機構批準方可變更。應保存變更申請資料和認證機構的批準文件。
4.7.4 未經認證機構批準,工廠不應在已實施變更的產品上加貼認證標志。
4.8 其他要求
對OEM廠以任何形式生產的消防產品,4.6中規定的產品一致性檢查內容不應刪減。
對OEM廠以任何形式生產的消防產品,4.6中規定的產品一致性檢查內容不應刪減。
5、方法
5.1 抽樣方法
5.1.1 抽樣可在以下任一地點進行:
a)成品庫;
b)適當的過程環節(必要時);
c)生產線末端;
d)銷售市場;
e)安裝使用場所。
5.1.2 每個認證單元至少抽取一種**性樣品。
5.1.3 抽樣工作應由4.4規定的檢查人員實施。
5.1.1 抽樣可在以下任一地點進行:
a)成品庫;
b)適當的過程環節(必要時);
c)生產線末端;
d)銷售市場;
e)安裝使用場所。
5.1.2 每個認證單元至少抽取一種**性樣品。
5.1.3 抽樣工作應由4.4規定的檢查人員實施。
5.2 檢查方法
5.2.1 檢查人員應對照檢查準則,通過觀察、測量、對比等方式對產品進行一致性檢查。
5.2.2 對銘牌標志的一致性檢查,應核查產品銘牌標志、認證標志、消防產品身份信息標志、外包裝印刷及說明書內容等。
5.2.3 對產品關鍵元器件和材料的一致性檢查,應核查原材料、零部件的生產廠、規格型號、牌號、技術參數等。當關鍵元器件或材料的標識無法核對時,應追溯采購記錄中有關生產廠、規格型號、牌號、技術參數的相關信息,必要時可通過測試手段進行確認。
5.2.4 對產品特性的一致性檢查,應核查產品關鍵設計、配方配比、關鍵工藝及產品內、外部結構等。采用與實物、圖紙、照片對比檢查,檢查人員專業判定,現場生產操作等方法進行檢查。
5.2.5 對產品特性進行的指定檢驗,檢驗項目應由認證機構指定并由檢查組在工廠現場進行,必要時也可由認證機構指定的檢驗機構實施。
5.2.1 檢查人員應對照檢查準則,通過觀察、測量、對比等方式對產品進行一致性檢查。
5.2.2 對銘牌標志的一致性檢查,應核查產品銘牌標志、認證標志、消防產品身份信息標志、外包裝印刷及說明書內容等。
5.2.3 對產品關鍵元器件和材料的一致性檢查,應核查原材料、零部件的生產廠、規格型號、牌號、技術參數等。當關鍵元器件或材料的標識無法核對時,應追溯采購記錄中有關生產廠、規格型號、牌號、技術參數的相關信息,必要時可通過測試手段進行確認。
5.2.4 對產品特性的一致性檢查,應核查產品關鍵設計、配方配比、關鍵工藝及產品內、外部結構等。采用與實物、圖紙、照片對比檢查,檢查人員專業判定,現場生產操作等方法進行檢查。
5.2.5 對產品特性進行的指定檢驗,檢驗項目應由認證機構指定并由檢查組在工廠現場進行,必要時也可由認證機構指定的檢驗機構實施。
5.3 檢查記錄
檢查組應填寫檢查記錄,包括消防產品一致性檢查記錄和消防產品一致性控制檢查記錄。
檢查組應填寫檢查記錄,包括消防產品一致性檢查記錄和消防產品一致性控制檢查記錄。
6、判定
6.1 消防產品一致性檢查結果判定分為符合與不符合。
6.1 消防產品一致性檢查結果判定分為符合與不符合。
6.2 消防產品一致性檢查結果證實產品與檢查準則相一致的,判產品一致性為符合。
6.3 存在下述情況之一的,判產品一致性為不符合:
a)產品銘牌標志、說明書內容等與型式檢驗樣品不符;
b)產品的關鍵設計、配方配比、關鍵工藝與型式檢驗樣品的關鍵設計、配方配比、關鍵工藝不符;
c)產品內、外部結構與型式檢驗樣品不符;
d)產品特性的指定檢驗不合格;
e)違反認證實施規則的特定條款;
f)違反認證機構特殊檢查規定;
g)涉及產品一致性的變更未得到認證機構批準;
h)其他與檢查準則不一致的情況。
a)產品銘牌標志、說明書內容等與型式檢驗樣品不符;
b)產品的關鍵設計、配方配比、關鍵工藝與型式檢驗樣品的關鍵設計、配方配比、關鍵工藝不符;
c)產品內、外部結構與型式檢驗樣品不符;
d)產品特性的指定檢驗不合格;
e)違反認證實施規則的特定條款;
f)違反認證機構特殊檢查規定;
g)涉及產品一致性的變更未得到認證機構批準;
h)其他與檢查準則不一致的情況。
7 處理
7.1 產品一致性符合的,檢查組應將檢查記錄按規定的時限上報認證機構。
7.2 按照GA 1035的5.4.7對不合格性質的規定,產品一致性不符合的性質為嚴重不合格,檢查組應出具嚴重不合格報告。屬于初始檢查的,應立即中止檢查;屬于證后監督的,檢查組應**認證機構收回認證證書、封存認證標志,并要求工廠立即停止生產和停止使用認證標志。
7.3 被判定產品一致性不符合的工廠,應根據認證規則及認證機構的要求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按規定的程序向認證機構提出重新檢查申請。
7.4 對在流通領域、使用領域發現的產品一致性不符合的產品,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按未經認證產品進行處理。
7.2 按照GA 1035的5.4.7對不合格性質的規定,產品一致性不符合的性質為嚴重不合格,檢查組應出具嚴重不合格報告。屬于初始檢查的,應立即中止檢查;屬于證后監督的,檢查組應**認證機構收回認證證書、封存認證標志,并要求工廠立即停止生產和停止使用認證標志。
7.3 被判定產品一致性不符合的工廠,應根據認證規則及認證機構的要求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按規定的程序向認證機構提出重新檢查申請。
7.4 對在流通領域、使用領域發現的產品一致性不符合的產品,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按未經認證產品進行處理。
※ 以上內容摘自國家標準消防產品一致性檢查要求 GA1061-2013。
上一個:氣體滅火系統的使用原理